在當代數位創作的世界中, 人工智能 提出了一系列有關知識產權的複雜而有趣的問題。隨著技術的快速進步,越來越多的創意作品,從圖像到音樂作品,都在演算法和人工智慧系統的幫助下產生。
鑑於這種情況,這裡有一個基本問題:誰擁有人工智慧創作的作品?這個基本問題在法律和技術界引發了爭論,在人類創造力與機器自主生成內容之間的界限變得越來越模糊的背景下,探討了作者身份、所有權和責任的限制。
傳統版權如何運作(巴西和美國)
要了解版權在國外和巴西如何進行,首先必須澄清主題的確切含義。儘管我們認為有一個標準來管理我們對作品的權利,但仍然有一些重要的層面需要強調:
版權 ou 版權 是一種法律制度,賦予原創作品創作者在特定時期內控制其創作的複製、發行和使用的專屬權。其他方法包括專利和商標,它們保護廣告活動中使用的發明、符號或口號。
在巴西,版權受以下法律管轄: 法#9.610, 被稱為 著作權法,保護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它們在創作時會自動授予作品的創作者。這意味著,如果您寫了一本書或一首歌、畫了一幅畫或拍了一張照片,您就會自動擁有該創作的版權。此外,無需正式註冊,您仍然擁有使用、複製、散佈和授權其使用的專有權利。在國內,保護 版權 可能會超出作者的一生(他死後70年)。之後,它就成為公共領域。
在美國,版權受以下法律管轄: 版權法,並進行後續修正。與巴西相同,這些權利在作品創作時自動授予創作者。氧 版權 北美為創作者提供複製、發行、展示和表演其作品的專有權,以及控制衍生作品的權利。
人工智慧的版權如何發揮作用
事實上,人工智慧作品的版權是一個相對較新且複雜的領域,在世界各地的許多司法管轄區仍在發展。核心問題之一是確定誰被認為是人工智慧作品的實際作者。在許多情況下,創建演算法的程式設計師或開發人員將是初始作者,特別是因為他們編寫了程式碼並建立了生成工作的參數。然而,由於人工智慧自主運作並在沒有直接人工幹預的情況下產生內容,因此出現了關於人工智慧是否可以被視為合法作者的爭論。
如果我們將程式設計師視為初始作者,那麼他或雇主通常擁有人工智慧生成的作品的版權。然而,也存在著關於科技是否可以被視為具有法律目的的「法人實體」的討論,這可能意味著科技本身擁有創作的版權。這最終也引發我們對版權侵權責任以及與該技術作品相關的其他法律問題的思考和辯論。
例如,一些藝術家由於其風格被人工智慧複製而面臨挑戰。這是藝術家的情況 卡拉·奧爾蒂斯,他甚至(與其他同事一起)在美國聯邦法院對負責這些工具的公司提起訴訟 夢想, 中途 e 穩定擴散.
為了有資格獲得保護,作品必須是原創的並表現出最低程度的創造力。在人工智慧的背景下,這個問題可能會很複雜,因為它可以從大數據集中「學習」並產生從其他現有創作衍生的作品。最近,華盛頓地方法院指出,隨著藝術家開始利用人工智慧作為產生新視覺和藝術作品的工具,我們正在接近版權領域的新前沿。這也引發了一些問題,即人工智慧系統的使用者需要多少人類貢獻才能成為作品的「作者」。
值得強調的是,數位認證方法和 blockchain 人們也正在探索將它們作為記錄和證明技術生成的作品真實性的一種手段。事實上,法律不斷發展以應對現代進步,許多司法管轄區仍在製定具體的政策和法規來解決與版權和人工智慧相關的問題。正因為如此,儘管全球有許多司法管轄區不需要正式註冊來保護 版權,仍建議確定AI作品的作者身份和創作日期。
在美國,建議使用人工智慧工具創作藝術作品的作者記錄他們在創作作品最終版本中的貢獻,並將這些資訊提供給 美國版權局 搜尋註冊時。在國會採取行動改變該領域現行立法進程之前,這種做法被認為是謹慎的。在巴西,人工智慧生成的作品不符合版權保護資格。
誰擁有用人工智慧創建的圖像、文字或其他內容
確定人工智慧產生的作品的所有權取決於多種因素,包括創作的性質、相關各方之間的事先協議以及每個司法管轄區的適用立法。如前所述,在許多情況下,創建人工智慧演算法的開發人員將被視為代碼的初始作者,這是巴西和美國以及許多智慧財產權法中適用的傳統方法。世界。但到了 2023 年,一些情況發生了,試圖改變這種狀況。
O 美國版權局 據說人工智慧系統創建的漫畫書圖像 中途 不應受到版權保護。故事的作者, 克里斯·卡什塔諾娃,可能對她所寫的內容擁有版權,但對人工智慧製作的圖像沒有版權,因此該辦公室表示會將它們從 版權。這是關於人工智慧擁有權利的首批決定之一。
但 版權 它還可以透過參與人工智慧開發或使用的各方之間的合約或事先協議來確定。例如,如果開發者和公司之間的合約明確規定誰擁有人工智慧生成的作品的版權,這些條款通常具有法律約束力。現在,如果人工智慧是作為商業活動的一部分或在就業範圍內開發的,則生成的作品的版權可能屬於資助或僱用開發人員的公司。在這些情況下,該公司將被視為版權所有者。
同樣在去年,一位美國電腦科學家試圖在英國為其人工智慧創造的發明註冊專利,但未能成功。他想為他的“創造力機器”的兩項發明申請專利 達布斯。然而,正如所料,負責機構表示,只有人或公司才能成為發明家,而機器不能。科學家隨後採取了 英國最高法院同意這項決定,並表示專利法規定發明人必須是自然人,這一決定澄清了有關人工智慧製造的專利的法律,但如何處理這一點仍然存在許多問題。
這位科學家甚至在美國也進行了同樣的嘗試,但沒有成功。一位律師表示,就目前而言,人工智慧只是一種工具,而不是獨立的創造者,但也許,未來可能會改變。
版權從未延伸到保護在沒有人類指導幹預的情況下運作的新技術形式所產生的作品(…)。人類作者身分是版權的基本要求。
DC地方法院(哥倫比亞特區)
有些人認為,隨著技術變得更加自主並且能夠在沒有直接人工幹預的情況下創建內容,它本身可以被視為合法作者。它可以被視為一個獨立的法律實體嗎?一台機器在多大程度上值得版權保護?
公司給予的許可(他們通常授予創作者)
公司通常會保證創作者因其製作的內容而獲得認可和獲得認可的權利。這可能包括內容展示平台上的作品或其他相關宣傳資料上的創作者姓名,這意味著該人可以控制其內容的使用和分發,如果您願意,甚至可以將其授權給第三方。許多機構也為此保證公平的經濟補償,這可以透過合約協議、參與內容產生的利潤或其他形式的報酬來實現,具體取決於機構的政策和做法。
其他權限與創作者透過他們製作的內容表達想法和願景的重大創作自由相關。同時,公司可以保留對內容進行審查或編輯的權利,以確保內容符合其指南和品質標準。也考慮提供技術支援、資源和工具,以幫助最大限度地提高生產力和工作品質。例如,這可能包括使用專用軟體、新技術或新技術的培訓以及持續的技術援助。
對公司來說,為創作者的作品提供充分的法律保護非常重要,包括保護版權和智慧財產權的措施。這也可能涉及實施網路安全政策以保護內容免於洩漏和盜版,以及在發生爭議時提供法律援助。
議員提出法案(PL1473/23) 奧雷奧·里貝羅文件稱,使用人工智慧系統的公司有義務提供工具,允許創作者透過演算法限制其作品的使用,即允許他們控制這些系統如何使用其作品。然而,由於機器的複雜性和不透明性(通常被認為是「黑盒子」)以及用於訓練它們的大量數據,實施這些控制帶來了一些挑戰。
針對版權和流程的保證
在針對版權侵權和可能的法律訴訟的保證方面,為內容創作者提供了一些保護:
- 事先版權檢查:公司可以在發布或分發內容之前實施程序來驗證創作者製作的內容的原創性。這可能包括透過抄襲檢查工具或其他技術解決方案分析可能的版權侵權行為。
- 資源和材料合法使用的保障:機構也可以對創作者在創作中合法使用第三方資源、素材和內容提供明確指導。這可能包括有關使用受版權保護的圖像、音樂、影片和其他元素的指南,以及在必要時需要適當許可的指南。
- 許可和合約協議:也強調了確保在其平台上使用某些資源和材料的充分許可,以及與創作者建立明確的合約協議,定義雙方與所製作的內容相關的權利和責任。
- 法律援助和代理:如果發生與版權侵權相關的爭議或法律訴訟,公司還可以為受影響的創作者提供法律援助和代理。這涉及聘請智慧財產權律師來維護創作者的利益並公平地解決糾紛。
- 爭議解決政策:處理版權侵權投訴的政策應清晰透明,包括盡可能實施調解或仲裁程序以在法庭外解決爭議。
- 更新和繼續教育:培訓和繼續教育也是一項權利,尤其是當涉及到 版權、抄襲、許可等相關法律問題。這有助於確保創作者了解自己的責任,並且可以無意中避免違規行為。
去年5月, 羅德里戈·帕切科(Rodrigo Pacheco), 的總統 參議院,提出了一項規範巴西人工智慧使用的法律。它是由數位法和民法專家撰寫的,其中重要的部分之一是如果人工智慧出現問題,誰將負責。如果其使用被認為是高風險,那麼無論誰創建或經營它,即使他們沒有故意做錯任何事情,也將承擔責任。對於風險較低的人工智慧,將進行有罪推定,即無論誰創建或操作該人工智慧,都將被視為有罪,除非他們能夠證明其他情況。
法律沒有談到刑事處罰,但規定任何違反規定的人都將被處以高額罰款。此外,它還制定了在巴西使用人工智慧時必須遵循的十二條原則,例如確保人類參與該過程以及該技術不會歧視任何人。儘管明確了責任機構應該做什麼,但仍然不知道具體由哪個機構負責,這將由政府決定。
總而言之,人工智慧作品的版權提出了一些挑戰,需要非常謹慎的方法來平衡人類創作者、人工智慧所有者和公眾的利益。隨著該技術的進步,該領域的法律和實踐的演變將不可避免地繼續成為一個重要主題。
也看
豐特斯: Copyright.gov, 眾議院, 路透社, 專利下一個
文字校對: 佩德羅邦菲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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